遵义市农村危房鉴定 中政建研贵州分院 危房顾名思义就是存在危险不能居住的房子,据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,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,随时有倒塌可能,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,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。这样的房子一般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。根据危房鉴定标准认定,危房可以分为不同等级。 1、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、 综合判断的依据,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。 2、对危房,应按危险程度、影响范围, 根据具体条件,分别轻、重、缓、急,安排修建计划。 3、对危险点,应结合正常维修,及时排除险情。 4、对危房和危险点,在查清、确认后,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住用安全。 危房鉴定标准 1、为确保住用安全,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, 特本标准。 2、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。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,可参考本标准。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、公共建筑、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。 3、本标准提及的构件,是指承重构件;提及的结构,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。 4、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,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。 5、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,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,可以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。 危险构件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状态,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。 构件单位 1、基础 (a)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; (b)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; (c)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。 2、墙以一层高、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; 3、柱以一层高、一根为单位; 4 、梁、搁栅、檩条等以一个跨度、一根为单位。 5、预制板以块、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; 6、屋架以一榀为单位。